所謂沉淀的定式,指的是獲得沉淀稱量式的最后一步關鍵性操作。依據(jù)沉淀的性質,有三種不同的方式:
(一)烘干
烘干與下面的灼燒都是對沉淀的加熱處理,在溫度上并無嚴格界限,通常在250℃(普通恒溫電烘箱的最高溫度,有的可達300℃)以下的熱處理叫做“烘干”。此法適用于沉淀的析出式與稱量式一致的情況,只是除去沉淀上所活的洗液,最后達到恒重。例如氯化銀和鉻酸鉛(105-110℃)的沉淀即可按此處理.
(二)灼燒
在250℃以上的加熱處理,通常叫做灼燒,適用于沉淀的析出式與稱量式不一致的情況。例如,水合倍半氧化物或其他氫氧化物,以及某些有機沉淀劑的沉淀等。有時沉淀的析出式與稱量式基本一致時,也可分別情況,果用不同的“定式”方式(參看表10-5)。有時采用灼燒主要是為了逐去溶劑或是灰化濾紙(例如BaSO4沉淀).
表10-5一些干燥劑的比較效率 | |||
干燥劑 | 每升空氣剩余的水(mg) | 干燥劑 | 每升空氣剩余的水(mg) |
CuSO4 | 2.8 | KOH(棒狀) | 0.104 |
CaCl2(粒狀,無水) | 1.5 | Al2O3 | 0.005 |
ZnC12(棒狀) | 1.0 | Caso4 | 0.005 |
NaOH(棒狀) | 0.8 | H2SO4 | 0.003 |
H2SO4(95%) | 0.3 | Mg(CIO4)2 | 0.002 |
硅膠 | 0.03 | Bao | 0.0007 |
Mg(ClO)2·2H2O | 0.03 | P205 |
0.00002 |
在灼燒沉淀前,應先把恥堝在與灼燒沉淀相同的溫度灼燒至恒重,因為坩堝在高溫灼燒時往往損尖一些重量,特別是新坩堝有時由于其釉料中低價鐵的被氧化而增加重量。同時,也應將沉淀先在110℃的溫度下烘干,然后再放在坩堝中灼燒。有的沉淀在燃燒濾紙時很穩(wěn)定,有的則否。例如硫酸鋇在良好的氧化氣氛中,甚至在1200℃以上也是穩(wěn)定的。但是,如果在濾紙存在下,用大煤氣燈焰包圍坩堝而灼燒,則會部分還原成BaS。二氧化錫在氧氣不足時,易被還原為金屬錫。如果沉淀易被還原,可在灼燒前用幾滴濃硝酸或硝酸銨的飽和溶液潤混濾紙,以幫助它氧化。被還原的沉淀在空氣中單獨灼燒有的可能重新被氧化(如BaS+202=BaSO4),有的則應加幾滴濃硝酸,幫助部分還原的金屬再氧化(如氧化鐵)方剩余的碳也可藉硝酸的幫助而氧化(灼燒濾紙時,應注意防止起火)。
灼燒沉淀的時間隨沉淀的性質的不同而異,但最后都應燒至恒重(連續(xù)兩次灼燒所得重量差不超過0.2-0.3mg)。
灼燒好的沉淀應當放在保干器中冷卻。表10-5中是一些燥劑的比較效率。
(三)用有機溶劑洗滌
有些析出式與稱量式一致的結晶狀沉淀,可用有機溶劑洗滌并在室溫風干。例如, MGNH4PO4·6H20可先用酒精洗去水分(和共中的雜質),然后再用乙醚洗去沾留的酒精,乙醚則自行揮發(fā)。
有人在重量法測定SO42-的研究中,取消了灼燒和其他加熱步驟。他們用垂熔玻璃過濾坩堝過濾,沉淀用酒精和乙醚洗滌,抽通空氣20分鐘使其風干,再放在保干器中5-10分鐘,然后稱量。
這種方法相當節(jié)省時間,而結果只有很小的差別。例如,此法用于黃鐵礦試樣的分析時,硫的平均結果為54.1%,而包括灼燒在內的普通程序所得結果為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