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廢物儲存設施的選址與設計原則
化學先生 / 2019-07-15
1:危險化學品廢物儲存設施的選址與設計原則
(1)危險廢物集中儲存設施的選址應滿足下列條件:
①地質結構穩(wěn)定,地震烈度不超過7度的區(qū)域內。②設施底部必須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③場界應位于居民區(qū)800 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④應避免建在溶洞區(qū)或易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響的地區(qū)。⑤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qū)域以外。⑥應位于居民中心區(qū)常年最大風頻的下風向。⑦集中儲存的廢物堆選址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應滿足GB 18597-2001 中第6.3.1款的要求。
(2) 危險廢物儲存設施( 倉庫式)的設計原則是:①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②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③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④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隙。⑤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腳,地面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五分之一。⑥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
(3) 危險廢物的堆放應滿足下列條件:①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厚黏土層(滲透系數(shù)≤<10??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滲透系數(shù)≤10負10次方cm/s.②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jù)地面承載能力確定。③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④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圍。⑤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⑥在襯里上設計、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統(tǒng)。⑦應設計建造徑流疏導系統(tǒng),保證能防止25年遇的暴雨不會流到危險廢物堆里。⑧危險廢物堆內設計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遇的暴雨 24小時降水量。⑨危險廢物堆要防風、防雨、防曬。⑩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可以散裝方式堆放儲存在按上述要求設計的廢物堆里。?不相容的危險廢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總儲存量不超過300kg(L)的危險廢物要放人符合標準的容器內,加上標簽,容器放入堅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應設多個直徑不少于30 mm的排氣孔。不相容危險廢物要分別存放或存放在不滲透間隔分開的區(qū)域內,每個部分都應有防漏裙腳或儲漏盤,防漏裙腳或儲漏盤的材料要與危險廢物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