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酰氯
MSDS安全員 / 2020-05-06
辛酰氯
辛酰氯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一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yè)標識
化學品中文名:辛酰氯
化學品英文名:octanoyl chloride;caprylyl chloride
化學性質:辛酰氯分子式C8H15ClO,分子量162.66,為水白色到淺黃色透明發(fā)煙液體。有刺激氣味。能與苯及氯仿混溶,遇水和乙醇分解。相對密度(d15.515.5)0.9576。凝固點<-70℃。沸點195℃。折光率(n20D)1.4350。閃點75℃。有催淚性和腐蝕性。
化學用途:辛酰氯用作有機合成?;瘎?,一種重要的有機合成中間體,在醫(yī)藥、農藥、化工等領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液晶中間體和橡膠工業(yè)。
生產方法:二氯亞砜法,工藝流程簡述:正辛酸在催化劑存在下與二氯亞砜(化學式SOCl2,又稱氯化亞砜、亞硫酰氯)生成酰氯,催化劑通常使用N,N-二甲基甲酰胺(DMF)、N,N-二甲基苯胺和吡啶等。反應過程中二氯亞砜一般先與催化劑結合,然后再與羧酸反應生成酰氯:CH3(CH2)6COOH+SOCl2→CH3(CH2)6COCl+SO2+HCl經反應制得辛酰氯混合物,經精餾得到成品辛酰氯,尾氣經水洗中和后排放。用二氯亞砜制備辛酰氯反應條件溫和,在室溫或稍加熱即可反應。產物除酰氯外其他(二氧化硫和氯化氫)均為氣體,容易分離,往往不需提純即可應用,純度好,產率高,產品含氯量可達99.5%以上。工業(yè)生產中大部分廠家采用二氯亞砜法。
光氣法,光氣法工藝流程,將辛酸與催化劑二甲基酰胺混合,通光氣反應,然后用氮氣驅除反應生成的氯化氫和過量光氣,精餾后,得到辛酰氯。CH3(CH2)6COOH+COOl2→CH3(CH2)6COCl+CO2+HCl光氣是一種很好的酰化試劑,用光氣制備辛酰氯產品含量高,收率高。但是光氣是劇毒氣體,在使用、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另外光氣的成本相對較高。
雙光氣法,由于光氣在生產中的缺點,80年代開發(fā)研制生產雙光氣(氯甲酸三氯甲酯)可替代光氣應用于實驗室和工業(yè)生產。CH3(CH2)6COOH+ClCOOCCl3→CH3(CH2)6COCl+HOCOOCCl3雖然雙光氣在運輸、儲存和使用均較光氣方便,安全。其作為一種劇毒,有刺激性氣味的液體,其運輸、儲存仍然具有很大的危險性。
三光氣法,三光氣(雙(三氯甲基)碳酸酯,BTC)熔點高,揮發(fā)性低,低毒性,即使在沸點也僅有少量分解,在工業(yè)上僅把它當一般毒性物質處理。三光氣法制取辛酰氯所需要的條件十分溫和,而且選擇性強,收率高,使用安全方便,且易運輸儲存。CH3(CH2)6COOH+BTC→CH3(CH2)6COCL+CO2+CHl.
在醫(yī)藥、農藥、有機化工和高分子材料等方面可完全取代光氣或雙光氣參與相關化學品的合成。此種方法正逐漸被廣泛應用。 三氯化磷法,三氯化磷和辛酸反應制備辛酰氯,反應如下:CH3(CH2)6COOH+PCl3+2H2O→CH3(CH2)6COCL+H3PO3+2HCl用三氯化磷制備酰氯時,適用于制備低沸點酰氯(如辛酰氯),因反應中生成的亞磷酸不易揮發(fā),可方便蒸出酰氯產品。
企業(yè)名稱:西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企業(yè)地址:廣東省汕頭市潮汕路西隴中街1-3號
郵 編: 515064 傳 真: 0754-82481768
企業(yè)應急電話:
電子郵件地址:
技術說明書編碼:
第二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 純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濃度 CAS No.
辛酰氯 111-64-8
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第8.1類 酸性腐蝕品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辛酰氯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后對身體有害。對眼睛、皮膚和粘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喉、支氣管痙攣、炎癥,化學性肺炎、肺水腫等。
環(huán)境危害:對環(huán)境有害。
燃爆危險:可燃。遇水產生刺激性氣體。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如有不適感,就醫(y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10~15分鐘。如有不適感,就醫(yī)。
吸 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術。就醫(yī)。
食 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與氧化劑可發(fā)生反應。遇水或水蒸氣反應放熱并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受熱分解釋出高毒煙霧。蒸氣比空氣重,沿地面擴散并易積存于低洼處,遇火源會著火回燃。遇潮時對大多數金屬有腐蝕性。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氯化氫、光氣。
滅火方法:用干粉、二氧化碳、砂土滅火。
滅火注意事項及措施: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耐酸堿消防服、佩戴空氣呼吸器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禁止用水、泡沫和酸堿滅火劑滅火。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行動:根據液體流動和蒸氣擴散的影響區(qū)域劃定警戒區(qū),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qū)。消除所有點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防酸堿服。作業(yè)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穿上適當的防護服前嚴禁接觸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水體、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閉性空間。嚴禁用水處理。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覆蓋泄漏物。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蝕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堿服,戴橡膠耐酸堿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在清除液體和蒸氣前不能進行焊接、切割等作業(yè)。避免產生煙霧。避免與堿類、氧化劑、醇類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堿類、氧化劑、醇類、食用化學品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接觸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標準 PC-TWA(mg/m3): 未制定標準
PC-STEL(mg/m3): 未制定標準 TLV-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監(jiān)測方法:無資料。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tài)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橡膠耐酸堿服。
手 防 護:戴橡膠耐酸堿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至草黃色透明液體,具有刺激性氣味。
pH值: 無資料 熔點(℃): -6
沸點(℃): 195 相對密度(水=1): 0.953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5.63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系數: 無資料 閃點(℃): 80.0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溶于乙醚。
主要用途:辛酰氯用于有機合成。
第十部分 穩(wěn)定性和反應性
穩(wěn)定性:穩(wěn)定
禁配物:強堿、水、氧化劑、醇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潮濕空氣。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產物:氯化氫、光氣。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
LC50:
刺激性:
致突變性:微生物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666 ug/皿。
第十二部分 生態(tài)學資料
生態(tài)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huán)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危險廢物
廢棄處置方法:建議用控制焚燒法或安全掩埋法處置。若可能,重復使用容器或在規(guī)定場所掩埋。
廢棄注意事項: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guī)。
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81633
UN編號:無資料
包裝類別:Ⅲ類包裝
包裝標志:腐蝕品
包裝方法:安瓿瓶外普通木箱;[P21P22。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禁止使用金屬制容器包裝。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wěn)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堿類、氧化劑、醇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qū)和人口稠密區(qū)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規(guī)信息
法規(guī)信息:下列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9日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7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92);
危險化學品名錄。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時間: 2020年5月6日
填表部門: 研發(fā)部
數據審核單位:http://f670.cn/
修改說明: 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