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一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yè)標識
化學品中文名:硝酸鋰
化學品英文名:lithium nitrate;Nitric acid, lithium salt
企業(yè)名稱:西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chǎn)企業(yè)地址:廣東省汕頭市潮汕路西隴中街1-3號
郵 編: 515064 傳 真: 0754-82481768
企業(yè)應急電話:400-7788689
電子郵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網(wǎng)站地址:http://f670.cn/
第二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 純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濃度 CAS No.
硝酸鋰 7790-69-4
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第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硝酸鋰本品對眼睛、皮膚、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接觸后可引起胃痛、惡心、嘔吐、頭痛、眩暈等,大劑量可引起腎損害。在高溫下分解產(chǎn)生劇毒的氮氧化物。
環(huán)境危害:對環(huán)境有害。
燃爆危險:助燃。與可燃物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如有不適感,就醫(y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如有不適感,就醫(yī)。
吸 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術。就醫(yī)。
食 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yī)。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可燃物著火時,能助長火勢。與易氧化物質(zhì)、硫磺、亞硫酸氫鈉、還原劑、強酸接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燃燒分解時, 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氣體。受高熱分解,產(chǎn)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有害燃燒產(chǎn)物:無意義。
滅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據(jù)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滅火注意事項及措施: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切勿將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嚴重的流淌火災或引起劇烈的沸濺。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行動:隔離泄漏污染區(qū),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防毒服。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質(zhì)(如木材、紙、油等)接觸。穿上適當?shù)姆雷o服前嚴禁接觸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勿使水進入包裝容器內(nèi)。小量泄漏:用潔凈的鏟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凈、干燥、蓋子較松的容器中,將容器移離泄漏區(qū)。大量泄漏:泄漏物回收后,用水沖洗泄漏區(qū)。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chǎn)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必須完整密封,防止吸潮。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qū)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接觸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標準 PC-TWA(mg/m3): 未制定標準
PC-STEL(mg/m3): 未制定標準 TLV-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監(jiān)測方法:火焰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tǒng)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過濾式防塵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密閉型防毒服。
手 防 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三角晶體或白色粉末, 吸濕性強。
pH值: 無意義 熔點(℃): 255~264
沸點(℃): 600(分解) 相對密度(水=1): 2.38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系數(shù):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硝酸鋰用于制造陶器、煙火、熱交換介質(zhì)、分析試劑等。
第十部分 穩(wěn)定性和反應性
穩(wěn)定性:穩(wěn)定
禁配物:還原劑、易燃或可燃物。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產(chǎn)物:氮氧化物、氧化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
LC50:
刺激性:
致畸性:可能導致出生缺陷,孕婦應避免接觸。
第十二部分 生態(tài)學資料
生態(tài)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該物質(zhì)對環(huán)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zhì):危險廢物
廢棄處置方法:根據(jù)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處置?;蚺c廠商或制造商聯(lián)系,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guī)。
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51054
UN編號:2722
包裝類別:Ⅲ類包裝
包裝標志:氧化劑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zhì)。
第十五部分 法規(guī)信息
法規(guī)信息:下列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9日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
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7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92);
危險化學品名錄。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時間: 2022年2月8日
填表部門: 研發(fā)部
數(shù)據(jù)審核單位:
修改說明: 暫無
文件來源:西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