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吸收定律
同修 / 2022-07-11
光的吸收定律
當一束平行的波長為入的單色光通過一均勻的有色溶液時,光的一部分被比色皿的表面反射回來,一部分被溶液吸收,一部分則透過溶液,這些數值間有如下的關系:
Io=Ia+Ir+It
式中 Io——入射光的強度;
Ia——被吸收光的強度;
Ir——反射光的強度;
It——透過光的強度。
在比色分析中采用同種質料的比色皿,其反射光的強度是不變的,由于反射所引起的誤差互相抵消。因此上式簡化為:
Io=Ia+It
式中Ia越大即說明對光吸收的越強,也就是透過光It的強度越小,光減弱的越多。因此所謂比色分析法實質上是測量透過光強度的變化。綜上所述可知透過光強度的改變是與有色溶液濃度c和液層厚度L有關。也就是溶液濃度愈大液層愈厚,透過的光愈少,入射光的強度減弱的愈顯著。這就是光的吸收定律的意義。其數學表達式如下:
log Io/ It=kcL
式中l(wèi)og Io/It一表示光線通過溶液時,被吸收的程度,通常
用A表示,稱吸光度;
k——比例常數,它與入射光的波長和物質性質有
關而與光的強度、溶液的濃度及液層厚度
無關。
將吸光度概念代入上式,可簡化為:
A=kcL
光的吸收定律也稱為朗伯-比耳定律。朗伯定律是說明光的吸收與吸收層厚度成正比。比耳定律是說明光的吸收與溶液濃度成正比。如果同時考慮吸收層的厚度和溶液的濃度對單色光吸收率的影響,則得朗伯-比耳定律。它是比色分析的理論基礎。
吸光系數、摩爾吸光系數
在光的吸收定律中,k是比例常數,它與入射光的波長,溶液的性質有關。如果有色物質溶液的濃度c用克/升表示,液層厚度以厘米表示,比例常數&稱為吸光系數。如果濃度c用摩爾/升表示,液層厚度以厘米表示,則比例常數e稱為摩爾吸光系數(或克分子吸光系數)。摩爾吸光系數的單位為升/摩爾·厘米。它表示物質的濃度為1摩爾/升,液層厚度為1厘米時溶液的吸光度。符號常用e表示,因此光的吸收定律又可寫成:
A=ecL
摩爾吸光系數是通過測量吸光度值,再經過計算而求得的。
例如已知含F(xiàn)e3+濃度為500微克/升的溶液,用KCNS顯色,在波長480nm處用2厘米比色皿測得吸光度A=0.19,計算摩爾吸光系數。
[解].Fe原子量為55,85
[Fe2+]=500×10-6/55.85 =8.9×10-6(摩爾/升)
A=ecL
0.19=e×8.9×10-6×2
e=0.19/8.9×10-6×2=1.1×10
摩爾吸光系數表示物質對某一特定波長光的吸收能力。e愈大表示該物質對某波長光的吸收能力愈強,比色測定的靈敏度就愈高。因此進行比色測定時,為了提高分析的靈敏度,必須選擇摩爾吸光系數大的有色化合物作顯色劑,選擇具有最大e值的波長作入射光。e與溶液的濃度及液層厚度無關。
光吸收定律的適用范圍
朗伯定律和比爾定律的使用都是有一定條件的。在應用朗伯一比耳定律時應注意其適用范圍。
朗伯定律對于各種有色的均勻溶液都是適用的。但對比耳定律只在一定濃度范圍內適用,吸光度A和濃度才成直線關系。在比色分析中,常利用這種直線關系測定物質含量。測定方法是:配制一系列不同濃度的標準溶液,在一定條件下顯色,使用同樣厚度的比色皿,測定吸光度,然后以濃度為橫坐標,吸光度為縱坐標作圖,得一條直線,稱為工作曲線或標準曲線。在同樣條件下測出試樣溶液的吸光度,就可從工作曲線上查出試樣溶液的濃度c1。如圖13-4所示。
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發(fā)現(xiàn)標準曲線不成直線的情況,特別是當吸光物質的濃度高時,明顯的表現(xiàn)標準曲線向下或向上偏離。這種情況稱為偏離朗伯-比耳定律現(xiàn)象。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偏離朗伯-比耳定律的程度不嚴重仍可用于比色分析,偏離嚴重則不能,否則將會引起較大的誤差。
引起偏離朗伯-比耳定律的原因有以下二點:
(1)入射光非單色光嚴格講朗伯-比耳定律只適用于單色光。但實際上目前各種方法所得到的入射光,實際上是一定波長范圍內的光,因而產生了對朗伯-比耳定律的偏離。
(2)溶液中的化學反應溶液中的吸光物質常因離解、締合、形成新的化合物或互變異構體等的化學變化而改變了濃度,因而導致對朗伯-比耳定律的偏離。